麦克理所当然的回答:
“有什么不好?我们也是为联邦服务,为全体联邦人的安危着想,而且就算我们不说,威尔森家里早晚也要知道,我们只不过是把这个消息提前了而已!”
麦克·宾斯自认为自己不是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,也不是把自己的理想建立在其他人痛苦之上的伪圣母,但他也不介意用一些小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。
他在加入警队之后就已经明白,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,世界上还存在着大把的灰色地带,不过他没有跟很多同事一样随波逐流甚至同流合污,而是选择一方面灵活处事,一方面坚持本心,一路走到了今天。
在见识到超凡世界的可怕之后,他的目标或者说理想就从曾经的“打击罪恶拯救无辜”,变成了现在的“防止超凡力量对普通人带来伤害”。
严格来说他骨子里属于一种理想主义且略带偏执的正义性格,只要不违背他的理念,这种人还是很好做朋友的。
当然心中有了定计的麦克·宾斯根本就没有意识到,之前他所见的那个英俊年轻人,其实就是他这段时间以来心里一直惦记的那个“红眼怪客”黎明。
他曾经审问了好多被红眼怪客催眠过的目击者,但都没有得到真正有用的消息。就算两个疑似白天打劫了红眼怪客见到对方面容的小混混,经过审问他们也完全说不清那个人的形象,甚至连对方的种族都不知道,只记得个子比较高、脸比较白。
但在联邦这样的人比比皆是。
结果却因为一种驱魔道具而找到了正主,但他当下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。也不知道未来他发现这一点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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